中共河北省委高校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2017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岗前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使全省新上岗辅导员尽快掌握学生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技能,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我省《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11月举办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岗前培训班(第二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18日(周六)—24日(周五),18日报到,24日离会。
地点:河北师范大学
二、培训内容与方式
(一)十九大精神宣讲。邀请专家全面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内涵,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全体参训学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进一步推动全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发展。
(二)政策文件解读。深入学习掌握2017年教育部发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等一批新修订的政策文件。
(三)职业能力提升辅导。邀请相关专家,以辅导员岗位认知与工作职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指导、班级及党团组织建设、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教育、学生事务管理等为主要内容进行专题辅导和讨论交流。
(四)本次培训采用全封闭式管理,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学生伤害处理办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等学生教育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基本技能。考试通过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发证并通报所在学校。
三、举办单位与参加人员
(一)本次培训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主办,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河北师范大学)承办。
(二)参加人员为全省各高校2016年上岗且未取得岗前培训证书的专职辅导员。
四、报名与报到事宜
(一)参加人员请认真填写《2017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岗前培训班(第二期)学员报名表》(附件1),报到时需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报名表原件。
(二)各高校指定一名学员担任领队,并于2017年11月8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学员报名表》、《2017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岗前培训班(第二期)报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参训学员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照片以“学校+姓名”命名)一并发送至邮箱:fdyjd@hebtu.edu.cn。
(三)报到时间为11月18日8:00—18:00,报到地点为河北师范大学(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国培大厦一楼大厅。
(四)乘车路线
1.乘火车
石家庄火车站西广场乘72路公交车至河北师大站(师大北门);石家庄火车站东广场乘出租车至师大东门。
2.自驾
高速裕华路口下,西行约200米,过二环立交桥后右转,上东二环主路南行,至南二环路西行,在建设大街出口下,桥下调头走辅路东行约1200米至师大北门。
五、培训费用
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河北省教育厅思政体卫艺处
联系人:邓建兴
电 话:0311-66005204, 13131028282
(二)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河北师范大学)
联系人:雷牧野
电 话:0311-80789768,15931677258
关于举办2017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岗前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及附件
中共河北省委高校工委 河 北 省 教 育 厅
2017年10月20日
来源网站:河北德育网
转载时间:2017.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