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解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探索把握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发展规律,不断增强思政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针对性,依据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河北师范大学)决定设立专项课题研究项目,拟向校内外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
1.专项课题研究项目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拟设立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15项。
2.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申报重点课题未立项者,可参加一般课题评审。
3.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所确立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须为国内高校从事学生思政工作和相关研究的人员(不含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2.课题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三年(2020年以来)公开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3.每人以课题负责人身份只能申报1项课题;作为主要参加者申报课题不得超过2项。鼓励跨学校、跨学科、跨序列联合申报。
4.所列课题组成员需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已获得厅局级及以上(含其他培训研修中心)思政课题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
三、经费管理
1.重点课题:资助经费分二次报销。课题立项后,即报销资助经费的50%;课题通过结项验收后,报销剩余的50%。
2.一般课题:资助经费分二次报销。课题立项后,即报销资助经费的30%;课题通过结项验收后,报销剩余的70%。
3.立项课题未完成或被终止、撤项,将追回所报销全部经费。
四、结项要求
1.重点课题:须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专著1部;或在省级以上主要报纸理论版发表文章1篇;或提交与课题研究内容相一致的政策咨询报告获得省厅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用或领导肯定性批示2次(须有采用证明)。
2. 一般课题: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提交与课题研究内容相一致的政策咨询报告获得省厅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用或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须有采用证明)。
3.研究成果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度专项课题研究项目(项目编号:XXXX)成果”字样,课题名称和类别应与申请获批时相一致。其中课题负责人必须为第一署名人。
4. 申报结项后,将优先被聘为“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河北师范大学)特约研究员”。
五、材料报送
1.课题负责人须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3),其中《课题申报书》需加盖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公章。
2.纸质版邮寄地址、电子版投送邮箱详见联系方式。
3.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葛霖
联系电话:0311-80789764,13832148229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师生活动中心A106室,邮编:050024
投送邮箱:fdyjd@hebtu.edu.cn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
(河北师范大学)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