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党史学习教育网络培训示范班的通知 来 源:fudaoyuan  发布时间: 2021-06-11 17:10:00  点击次数: 0

教培研〔2021〕4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培训计划的通知》(冀教德育函〔2021〕18号)要求,经请示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同意,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河北师范大学)决定委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党史学习教育网络培训示范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引导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把握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规律,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形式,丰富思想政治工作内容,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引导新时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推动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献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培训主题

学党史悟思想担使命育新人

三、培训内容

结合培训目标和培训对象工作实际,围绕“党的奋斗历程与铸就的伟大精神”“政治引领与思想引导”“学生管理与日常教育” “党团建设与思政工作”“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意识形态与校园安全”“心理辅导与健康调试”等内容设置培训课程,以“课程超市”的形式供学员自主选学,课程详情见附件2。

四、培训时间

2021年6月15日至8月15日

五、培训对象

河北省各高校二级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具体名单见附件4。

六、培训形式

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的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平台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在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www.ausc.edu.cn)进行登录(登录账号:报名时个人手机号;密码:654321),即可参加培训学习活动。也可以直接下载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

七、培训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负责人要切实担起管理责任,监督学员按时参训学习,实时掌握学员学习进度和学习实效;联系人要切实做好沟通服务工作,做到信息通畅,及时上传下达;参训学员要按照培训通知及实施方案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2.此次培训相关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3.参训学员完成所有培训任务,成绩合格,将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统一颁发结业证书。不合格人员将通报至所在高校党委。

4.培训联系人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河北师范大学),雷牧野,0311-80789570。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王威威,010-69263804,18600404457。



附件1:网络培训示范班实施方案

附件2:网络培训示范班课程列表

附件3:网络培训示范班培训管理人员名单

附件4:网络培训示范班参训学员名单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

(河北师范大学)

                          2021年6月10日